立鲁足球246o246o震惊,射阳一菜场摊位价疯涨六倍,商贩们深呼:不合理!

时间:2019-11-03 17:33:08 作者:admin

菜市场是居民社区的一个重要配套,如今很多地方的菜市场经过改造,环境越来越好了,干净卫生,没有以前的污水横流、菜叶遍地的现象。但随之而来的摊位费上涨,又推动了菜价贵在最后一公里的现象,让菜农们喜忧参半。卖菜的环境好了,进来的人多了,但摊位费提高了成本,能不能多赚钱还不好说。

近日收到网友爆料:我是射阳人,本人是做小生意的,则因菜市场改造升级,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改造施工,工期三个月,我们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安排,将各自的摊位让出,把人家施工,三个月不到就好了,后来我们的居委会将菜市场大棚招标给承包人,中标价每年是26.85万左右,定期五年一次性交清承包款,加保证金13万元,往年的承包金是13.6万元,我们的摊位费只有一百元左右,现在要收我们摊位费600一个月,承包人手眼通天,一言九鼎,不让还价,垄断市场,乡政府,居委会帮他整我们。现在正是除黑打恶的时候,李克强总理一再强调,菜市场是菜篮子工程,民生工程,决不允许任何人欺压百姓,不准欺行霸市,暴利收费,乱收费,深挖背后保护伞,可是他们用城管,派出所,联防队,居委会动员我们,我们敢怒而不敢言,谁说话就抓谁,没有和你讲理,强制性进大棚,三次出动人马赶我们进去,没有说法,他们就用砖头堵路,让我们低头,请问你一下,我们向哪个部门反应情况,谢谢!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农贸市场摊位费及超市进场费的通知》,提出规范包括社区菜市场、菜店等在内的农贸市场摊位费及超市进场费的6大措施。以解决农贸市场及超市乱收费及收费不规范行为,遏制市场流通环节费用过快上涨和不合理上涨。

按照通知要求,农贸市场开办者可向场内经营户收取的费用包括摊位费、根据需要代收的营业税及特殊商户的水电费,除了上述费用以外,农贸市场不得向经营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农贸市场及超市开办者应按规定,将向场内经营户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项目、标准,农贸市场及超市的经营户有权拒绝缴纳。市场开办者调整收费标准,应提前2个月向场内经营户告知调价理由及调价标准,一般情况下收费标准一年内调整不得超过一次。

从菜场的摊位租金调整情况看,按照经营户的说法是“换个老板就涨价”。非但没有考虑摊主的经营状况和周围居民的消费感受,此次欲大幅上调摊位租金,按照权属方居委会的解释,是因为承包人势力大可以为所欲为并表示经营户如果不能接受,就联合城管、联防、居委会等进行武力施压。这样的经营思维无疑是在“杀鸡取卵”,一次性整改的投入可以通过适当调整租金细水长流来慢慢弥补,其通过整改为经营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更可以吸引越来越多的商户进驻,同样可以分摊整改的前期投入。俗话说“家有梧桐树,不愁招不来金凤凰”,整改未动先大幅上涨租金,经营户自然难以接受。

相关部门不妨介入到底,查一查承包商是否真正联合城管、联防、居委会一起武力施压摊贩,并指导市场方与摊主进行友好协商,同时本着对周围居民菜篮子和民生成本高度负责的态度,合情合理的调整摊位及门面房租金,切忌以市场经济时代为由任性涨价。否则,真要是逼迫商户忍痛纷纷撤离,整改农贸市场的实际意义又体现在哪里?

来源:扬子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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