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提出分手,57岁的梁某不愿意,于是多次纠缠对方求复合但均遭到拒绝。情人一句“分手就是敌人”,让梁某觉得情人绝情,于是产生一起死的念头……
情人欲分手男子上门纠缠
57岁的梁某是黑龙江人,住在大连普兰店区。2009年,梁某认识了李女士,两人在2012年前后发展为情人关系。2018年1月份左右,李女士向梁某提出分手,梁某不同意,他多次提出要和李女士保持朋友关系,但均遭到李女士拒绝。
2018年3月6日14时许
梁某想到李女士家商谈二人关系事宜,但李女士拒绝开门,她担心梁某找事,便电话告知婆婆王某到自己家来一趟。梁某见李女士不开门,便从李女士家西侧胡同翻墙入院,来到李女士所在的东屋。
两人因开门等问题发生争执,梁某觉得李女士绝情,便萌生了一起死的想法。梁某说,他听到李女士说“分手就是敌人”的话后,感到李女士绝情,于是产生了两人一起死的念头。
梁某将李女士的手机摔碎,用手薅住李女士头发将其头部往炕沿上撞击,并用拳头击打李女士面部致其倒地。
强行给情人割脉欲同归于尽
之后,梁某在地上用身体挤压住李某控制其活动,并用随身携带的修鞋工具刀在李女士左手腕动脉处割了两刀,接着又在自己左手腕动脉处割了两刀,随后梁某便倚压在李女士身上使其不能动弹。
紧要关头,李女士听到婆婆王某敲门,她一个劲地哀求梁某“你放了我吧,我孩子不能没有妈。”梁某这才坐起身,李女士得以起身出去开门,并向邻居求助拨打120求救,梁某将修鞋工具刀藏到李女士家炉灶内,后梁某和李女士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
经抢救李女士脱离生命危险。期间,李女士因失血晕倒,梁某与王某一起将李女士扶起,并给李女士喂水、擦拭脸上血迹,后在送往医院就医过程中支付了救护车等费用。
当天,李女士的弟弟向公安机关报警。第二天,梁某在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医院被公安机关传唤,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经鉴定,李女士左腕部外伤,致左侧中枢神经断裂,属轻伤二级。
犯故意杀人罪被判三年
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梁某提起公诉。
诉讼中,梁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梁某因感情纠葛而意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轻伤,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梁某如实供述其罪行,系犯罪中止且给被害人造成损害,诉讼中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应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梁某对李女士的行凶行为实施终了后并未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梁某本可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致被害人死亡的目的,但其未能继续实施,且在被害人向其哀求放手时,其在已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任由下去可能使被害人的血液流尽发生死亡结果的情况下起身放手,使得被害人得以被救治,最终没有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犯罪结果,被害人没有死亡不是出于梁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是由于梁某自动放弃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观原因,因而,梁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形态。
普兰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梁某犯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不该碰的感情不要去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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