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至6月期间,电白区林头镇某村的林某耀、林某凡勾结一起,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作案牟利数万元。其2人作案得逞之后,畏罪潜逃。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在切实弄清楚有关犯罪事实之后,将其2人资料上网,实施全国通缉追捕。
11月6日中午1时许,茂南分局便衣警察大队案件办理中队队员在茂名市市区将犯罪嫌疑人林某耀、林某凡抓获归案。并办理有关手续临时羁押在茂名市公安局看守所,等待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侦查一中队民警前来交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耀(男,25岁,电白区林头镇某村人),林某凡(男,24岁,电白区林头镇某村人),其2人对涉嫌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作案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原标题:守初心、担使命丨非法出售他人信息 逮住坐牢没商量
来源:平安茂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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