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今天早上在桂平市区郁江路中山路路口(大转盘)处,一辆电动车因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被罚了50元。
已经有电动车
因为不遵守规定吃到了罚单
请大家多多重视
告诉亲朋好友
以前都是机动车违规行驶,出现开罚单的情况,现在看来非机动车的管控也严厉了起来,桂平的电动车车主们开车不要太任性了。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本应该各行其道,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这不仅是为别人负责,更是为自己负责!可就是有些桂平人不遵守交规,飙车、抢道、逆行、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出了交通事故,不仅是机动车车主,非机动车车主也是有责任的。
桂平街道本来就不是很宽
希望广大小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各行其道,远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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